私人客户的撤回权
您有权在14天内无理由撤销本合同。撤销期限为自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而非承运人)实际收到最后一件货物之日起14天。
如需行使您的撤回权,您必须通知我们。
(KUHN建筑事务所,
Gartenweg 20号
17098 布罗姆,
德国,
电子邮件:wideruf@kuhn-energy.com)
您必须以明确声明(例如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的信函)告知我们您决定解除本合同。您可以使用随附的解除合同表格模板,但并非必须使用。
为满足取消期限要求,您只需在取消期限届满前发出行使取消权的通知即可。
撤销的后果
如果您撤销本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运费(但如果您选择的配送方式并非我们最便宜的标准配送方式,则不包括由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退款将在收到您的撤销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完成,不得无故拖延。退款将使用您原先支付时使用的相同支付方式,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您无需承担任何退款手续费。我们可能会在收到退回的商品或您提供已寄回商品的证明(以较早者为准)之前暂缓退款。您必须在收到退回的商品之日起十四天内,将商品退还给我们。如果您在十四天期限届满前寄回商品,即视为符合期限要求。
您需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仅当商品价值因您对商品进行不必要的处理(而非测试其状况、特性和功能所必需的处理)而降低时,您才需承担相应的价值降低责任。
融资交易
如果您使用贷款为本合同融资,之后又取消该合同,则您也不再受贷款协议的约束,前提是两份合同构成一个单一的经济实体。如果我们同时也是您的贷款方,或者您的贷款方使用我们的服务进行融资,则这种情况尤其可能发生。如果取消生效时贷款已发放给我们,则您的贷款方将承担我们在融资合同项下与取消相关的法律后果的权利和义务。
